中文版  |  English
 
 

绿色环保产业需要创新那把“火”

[日期:2016-09-23]   阅读:2201次[字体: ]

 近年来,为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环境约束等问题,发展绿色经济、推动绿色增长已成为全球共识,我国也明确将“绿色”列为新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之一。《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提出,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,特别是通过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,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技术创新是关键
        技术装备是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,为满足节能减排和绿色产业发展需求,我国对环保技术装备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。2011年,工信部发布《环保装备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提出“十二五”期间环保装备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%,2015年达到5000亿元的目标。2014年,工信部、科技部、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发布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》,明确了107项重要技术装备,涵盖大气污染防治、水污染防治、固体废物处理、噪声与振动控制等多个重点领域。2015年,国务院发布《中国制造2025》,将“绿色制造工程”列为五大工程之一,再次明确提出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、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。
        与以往政策相比,《纲要》对环保技术装备重点突出了技术创新,特别是强调新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。《纲要》提出,要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、小型燃气轮机、细颗粒物治理、汽车尾气净化、垃圾渗滤液处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,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、高效热泵、半导体照明、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。可以预见,随着绿色环保产业发展,环保技术装备将成为高端装备创新的重要领域,也将是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场,市场发展前景广阔。
        服务模式多样化
        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》,标志着第三方治污模式得到国家的认可。据了解,2014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达9576亿元,占当年GDP的1.5%,2015年投资额预计更多,这意味着仅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将开启万亿元的市场。
        服务模式多样化是《纲要》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特色。《纲要》提出,推行合同能源管理、合同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,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,开展小城镇、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。预计“十三五”时期,绿色环保服务的供给主体和服务模式将加快多样化,产品覆盖面和服务效率将会大幅提升。
        绿色金融受重视
        绿色金融是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。《纲要》提出,建立绿色金融体系,发展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,设立绿色发展基金。
        近年来,绿色金融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,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。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,截至2016年6月末,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.26万亿元,占各项贷款的9.0%。据统计,2015年由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为12.93亿美元,今年前7个月的发行规模已达180亿美元。
        近期,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正式落实《纲要》要求,明确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概念内涵,并在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发展基金、绿色保险、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        从国际上看,这也是迄今关于绿色金融发展最为系统的一个政策框架。同时,在我国的倡议下,今年G20议程首次纳入了绿色金融议题,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,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参考。
        相信在全球化的影响下,绿色金融将成为支持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支柱,也将对我国的实体经济转型和金融体系重构产生深远影响。

分享按钮

    责任编辑:童志威
鲁ICP备20016280号-1  Copyright © 2024 新泰市对外贸易公司 All Rights Reserved

鲁公网安备 37098202000122号

 :新泰市对外贸易公司  由山东高美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